锅炉改造调试应注意什么?
锅炉改造
公司提醒您:
1.未经调试,严禁低温热水地面辐射加热系统运行。
2.在正常供热和供电条件下,应调试低温热水地面辐射加热系统。
3.混凝土填充层养护周期结束,填充层完全自然干燥。
4. 锅炉改造
公司介绍的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调试,由施工单位配合。
5.加热时,热水温度应温和升高,供水温度应控制在当时环境温度的10℃左右,不得高于
32℃。在此水温下,连续运行48小时;之后,水温每
24小时升高3℃,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在此温度下,应逐一调整集水器连接的加热管,直至正常运行。
6.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采暖效果应以房间中央1.5m处黑球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为评价依据。
锅炉改造
前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1.安装前确定安装单位,锅炉改造单位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批准。负责锅炉安装的单位应当向技术监督部门提交通知。
2. 锅炉改造
安装前,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条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督条例》,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颁布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办理登记手续。
3.锅炉改造
公司向技术监督部门介绍,在安装过程中对锅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安装前,组织员工学习安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规范,熟悉锅炉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
5.锅炉本体、燃烧设备、辅助机械、附件技术资料应在锅炉改造前进行检查、验收和清点。如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应及时向厂家提出。
6. 锅炉改造
公司告诉您,锅炉安装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应对安装好的锅炉及辅助设备及工厂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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